来源:中国教育学刊 作者: 张红霞 已有0人评论 2017/8/2 20:57:43 加入收藏
三、综合素质评价“内外全程式”诚信机制的实现路径
1.事前预防: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诚信教育
在综合素质评价开始前,高中学校应着力做好诚信的预测与防范工作,从外部约束和内部自律两个方面着手建设。
首先,通过系统制度建设,完善约束体系。诚信制度建设需要顶层设计,尤其在制度制订阶段,需要基于诚信目的与要求,统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局,着眼评价实施主要流程,关注具体环节重点问题。一方面,要整体设计诚信制度体系,除个别特殊情况外,避免诚信问题一事一议、一事一制度,整体搭建诚信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将诚信规范渗透于评价开展全过程,防止只强调结果、忽视过程的做法,系统考虑事前如何有效防范、事中如何真正保真、事后如何合理追责等,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约束、规范作用,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其次,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提升诚信自律。诚信教育属于道德教育的范畴,其主要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诚信认知,陶冶学生的诚信情感,激发学生的诚信动机,培育学生的诚信行为。这既是综合素质评价保真的实际需要,也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在诉求,是诚信建设的高级阶段和对师生的更高要求。高中学校应充分发挥诚信教育活动的渗透性、长效性作用,紧密结合评价工作需要以及学生认知特点,科学设计诚信教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如在综合素质评价培训时,可针对写实记录开展诚信专题培训或宣讲解读诚信制度要求等,有效确保诚信教育实效。当然,诚信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工程,绝不仅仅是事前任务,应贯穿综合素质评价全过程,着眼于师生内在诚信自律的提升,对学校诚信教育活动进行整体设计,避免诚信教育活动流于形式。
2.事中实施:遵循评价程序,确保过程“四真”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主要取决于其开展过程是否真实。高中学校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要确保真实,高中学校需要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做到“四真”。
第一,活动要真。按照《意见》精神,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考查依据大多是学生本人参与活动的时间、地点、次数、内容、感受体验等关键信息,因此活动本身虽然并不属于综合素质评价的范畴,却是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的前提和基础。高中学校是否开展了真实的活动,学生是否真实地参加了活动是诚信机制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如前所述,这一环节的保真程度将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高中学校不论是基于育人的需要,还是从综合素质评价实效来看,都应该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课内外活动,给予学生更多活动的参与权与选择权,确保活动真实开展,学生真实参加。
第二,记录要真。真实性是写实记录阶段的基本要求,要求学生如实记录自己活动中的表现,真实反映自己的发展状况且要以事实为依据,有据可查。在确保活动记录真实性这一问题上,很多学校已经积累了不少有效经验值得借鉴,如学生相互监督,即学生群体尤其是小组成员之间通过相互阅读他人活动记录信息,可以对做得好的进行点赞,也可以对某活动记录的真实性提出匿名质疑,并要求被质疑者作出解释或修改。实践证明,在高中生这一群体中,在展示交流的同时,发挥相互监督的作用,效果明显,保真程度较高。此外,相关指导教师往往就是评价者、审核者,这也是重要的保真措施之一。
第三,整理遴选要真。用于高校招生的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基于学生高中三年的材料整理遴选而成,为避免集中造假,需要在整理遴选方式和程序上进行合理设计。例如,在每学期末,由学生对活动记录进行整理遴选,选出若干典型性、代表性活动记录,由相关教师负责期中、期末等平时成绩以及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等数据录入;在一定期限内,将这些信息上传至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经学生本人确认及相关教师审核后,关闭系统,学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最后每学期提交的材料由省级电子平台直接汇总生成,并作为综合素质档案提交给高校招生使用,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过程性材料的真实性。
第四,公示审核要真。公示审核的内容主要是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一方面,公示要真实,可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另一方面,审核要真实,班主任及有关教师需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这就需要高中学校建立健全公示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师生群体的监督检查作用。
3.事后补救:规范监督机制,完善奖惩举措
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束后,包括阶段性工作完成后,根据检查、监督结果,进行适当的补救或追责,对守信者进行奖励及对失信者进行惩戒也是不可或缺的。
第一,规范监督机制,追责失信行为。通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追责机制,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问题进行事后补救。一方面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另一方面,建立申诉和复议制度,畅通申诉和复议渠道,及时纠正公示和检查中发现的作假行为。同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评价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加大查处力度,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如保留无限期时效审查和追责权力等。
第二,完善奖惩举措,营造诚信氛围。失信成本不高、获利可观是造成失信行为过多的主要根源,不论是解决综合素质评价诚信问题的现实需要,还是基于营造诚信氛围、培育诚信文化的长远考虑,褒扬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都是极其必要的。例如,可以通过建立教师和学生个人诚信承诺制度,鼓励师生签订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承诺书,定期检查诚信承诺落实情况,建立个人诚信档案,评定个人诚信信誉等级,对诚信记录良好者进行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严重违反诚信制度者进行适当的惩戒。
总之,对于高中学校而言,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机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系统上下、内外方方面面的问题,但高中学校应充分认识到学校教育在诚信文化培育中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建设作用,从事前、事中、事后着手,内外兼顾,惩恶扬善,融预防、实施、补救为一体,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探索“内外全程式”诚信机制的校本化、特色化实践路径,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真效,为综合素质档案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扫除障碍,并最终实现评价育人素养、促人成长的终极目的。
(作者:张红霞 ,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现代教育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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