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志勇博客 作者: 张志勇 已有0人评论 2016/6/26 11:01:06 加入收藏
我为什么要谈这个话题?古人讲“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取法其下,无从所得”。语文教育改革,语文到底应该怎么改,我老是想路径是什么?路径是道路,中国人讲道路,道与路是语义重复吗?道路是很具体的,为什么在“路”之前冠一个“道”呢,“道”是不是事物的本来呢?“道”是不是事物本来应该尊重的规律呢?如果是这样来思考的话,我们寻找语文教育改革的路径的时候是不是有个方向的思考,有一个重大的基本规律的遵循?当然,我讲的是不意味着找到这个道路和方向?请大家批评指正。
最近,有一位朋友给我推荐了一本书,让我写几句话。我说,这几句话不好写,我不大懂这些,我离语文教学、离课堂教学比较远,尽管我有时候愿意去听课。济南有两位青年语文教师,一位是白芳,另一位是蒋建青,她们给我一本书,名为《生命行走的声音》,是中国教育学会立项的《生命形态的语文教育》课题研究成果之一。
这本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讲到她们的困惑:
“被关在铁皮屋里面即将窒息而死,却浑然不觉,酣然入睡是悲哀的,明知外面春和日丽鸟语花香,却觉得铁皮屋凿不穿,打不碎,便眼睁睁地看着死亡慢慢降临,用瘦弱的胳膊无力地拍打,这于浓浓的悲哀中更添了一些残酷和痛苦。现实的语文教学中有多少事情是我们明知不对,明知不该如此却又不得不做,甚至必须全力执行的啊,这是怎么样的悲哀与痛苦!”
我不知道这两位语文教师的呼喊是不是反映了大家的心声。
语文教育,任何一个国家没有不重视的,因为它是人文精神培育的殿堂,是一个国家人文精神、人文素养培养的主要途径。大家想一想,我们从小学到高中,到大学还有大学语文,我们的语文教育对国家和民族的人文素养培育贡献几何。
我常常讲,就像中小学体育和艺术一样,在基础教育阶段学了12年,可中小学生却没有形成一项他热爱的运动方式,他喜欢的艺术形式。我们要这样的体育、艺术教育干什么?
语文教育,我们到底在做什么?不能不说,许多地方语文课确实成了应试的工具,除了满足升学教育的工具价值之外,它还有什么价值?当然,升学是必要的,但是升学的同时就不能解决人文素养问题吗?或者说,我们能不能寓语文教育的升学价值于人文素养教育之中,能不能把二者统一起来,并以人文素养的教育促进升学之工具价值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完全可以的。
基于以上语文教育价值的思考,语文教育怎么改革?我个人认为,应该强化三个意识:语文教育的生命意识、语文教育的文化意识、语文教育的生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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