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创新教育网 作者: 张志勇 已有0人评论 2016/3/28 15:30:51 加入收藏
国民教育在整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具有基础性和奠基性的重要地位。学校教育必须承担起“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铸造民族复兴之魂”的神圣使命。
2014年3月26日,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教育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纲要》明确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以及如何分阶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全面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队伍水平,等等。无疑,《纲要》是今后一个阶段指导我国教育系统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实施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尽快制定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编写教材。从立德树人的角度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教师人人必须承担的做人教育课程;从课程领域的角度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一门跨学科的涉及多课程领域的综合教育课程;从考核评价的角度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一门涉及人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能力发展的综合教育课程。要全面、健康、科学、持续地建设和实施好这门综合性教育课程,必须确立这门课程在整个中小学教育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因此,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既要贯穿于德智体美各门课程之中,又要确立这门课程在中小学课程体系中的独立地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一门综合性教育课程,必须出台独立的课程方案(课程价值、课程内容与课时安排),出台小学、初中、高中课程标准,编写小学、初中、高中传统文化教材。
二、围绕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的在整个中小学课程体系中的统筹实施,实现全科文化育人,要尽快出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教育纲要:(1)中华传统美德基本道德规范教育指导纲要;(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基本篇目教育指导纲要;(3)中华民族代表性优秀人物教育指导纲要;(4)中华优秀传统体育项目教育指导纲要;(5)中华优秀传统艺术教育项目教育指导纲要;(6)中华传统节日主题教育指导纲要,等等。
[1] 陈卫平.让优秀传统文化迸发时代活力.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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