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外滩教育 作者: 杨东平 已有0人评论 2018/6/15 8:08:57 加入收藏
公园里供孩子玩耍的的高空索道
作为高福利国家,所有丹麦儿童从6个月起都可以平等地获得日托的保障,1-2岁儿童日托率达90%,3-5岁儿童的日托率达98%。
学前教育在丹麦也非义务教育,但政府承担不少于75%的支出,父母最多支付25%的费用(全职日托约为每月3000克朗,占一个人月薪的10%~15%)。私立园收费要贵一些,约为3600克朗。父母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折扣,最高可达100%,如贫困或难民家庭。
丹麦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不仅是高保障和高普及率;体现在管理体制上,幼托事业不归教育部管理,不是在学校教育之下、比较弱势的位置,而是由独立的政府部门 “儿童与社会事务部”主管,具体实施则在地方自治的体制中,由市政当局负责,地方具有很大的自主性,满足儿童和家庭多样化的需求。
这种多样性体现为有4种类型的幼托机构可供选择:
一是由家长举办的家庭日托(Family day-care)
面对6个月至6岁的儿童,通常一个家庭园有五六个、七八个孩子,同样可以享有75%的政府津贴。
二是面向6个月至3岁的儿童托儿所(Nurseries)
三是面向3至6岁儿童的幼儿园(Kindergarten)
四是面向6个月至6岁儿童,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在一起的“综合机构”(Age-integrated facilities),这类园所的数量最多。
园所开放时间必须满足家长灵活照顾儿童的需求,虽然规定的入园时间是早上8点至9点,但从6:30开始就有家长送孩子来了。
无论选择公办还是私人的日托,政府补贴随孩子而去,包括安排私人照看孩子的家庭,政府也提供财政补贴。
就在我们到访“儿童与社会事务部”的前一天,5月24日,丹麦议会通过了一项新的国家“日托关爱法案”,确定的三个目标领域分别是“为有孩子的家庭增加灵活性和自由选择”,“为所有儿童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福利以及连贯的儿童生活”,“通过专业性和清晰的领导获得高质量”。新法案重新明确和强化了幼儿教育的这些基本理念:
玩是关键(Play is key)
“游戏是儿童的天职”是幼儿教育的名言;在丹麦的所有幼儿园,这也是一个基本现实, “玩中学” (Learing by play)的概念深入人心。
丹麦幼儿园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大量的户外活动,无论刮风下雨、冰雪严寒,儿童每天必须在户外活动2小时以上,下雨则穿着特制的雨衣。他们的一句名言是“没有不好的天气,只有不对的衣服”。
儿童穿着雨衣在雨天玩耍
在游戏和户外活动中,儿童不但可以强健身体,提高身体活动的能力,而且要学习自我照顾、合群、交流、克服挫折、解决冲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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