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汇报 作者: 俞可 廖圆圆 已有0人评论 2016/10/14 16:38:30 加入收藏
今年7月,德国联邦内阁通过联邦家庭部2017年度的财政预算。2017-2020年,联邦政府为托幼机构扩建与质量保障注入17亿欧元的巨额财政。但德国仍存有大量父母希望在孩子生命最初几年亲自照料。亲自照料幼儿,这不仅是德国教育传统,养育与训育子女更是父母的天职及其肩负的首要职责。
在德国,分管托幼机构的政府职能部门是联邦家庭、老龄、妇女与青少年事务部 (以下简称联邦家庭部),而非联邦教育与科研部。就是说,开办托幼机构仍为社会福利事业。看似非常规之举,恰恰潜隐着成就德意志大国的路径。
一、福氏幼儿园:父母的学校
作为世界教育史的里程碑事件,福禄贝尔于1840年6月28日创建全德幼儿园,他也被全球教育界尊为“幼儿园之父”。
其初始设想并非以幼儿园来取代家庭教育,尽管资本原始积累导致传统家庭功能的式微。福氏幼儿园应该是一座幼儿教育展示馆,通过专业人士的示范向母亲们展示幼儿教育方法与工具,以激活家庭教育。福氏幼儿园俨然一所家长学校。
作为幼儿园的故乡,这类托幼机构却至今未能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至于幼儿园在国家机器中的权限归属,从未产生争议。幼儿园处于联邦家庭部治下。首先,从法律体系上来看,德国有学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成人教育法等,却唯独缺失教育法。学龄前儿童成长由少年儿童救助法来规制。其次,从教育使命上来看,学前阶段不同于中小学阶段,国家并不承担独立于家长训育权之外的教育使命。幼儿园承担的教育使命仅为家长训育权的临时性转让。再次,从机构性质来看,幼儿园被定性为保育、训育与教育三位一体的机构。
幼儿园举办方主要是各城乡政府和以教会、社会福利机构、家长倡议为主的民间组织,分别占总量的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少量由企业为职工提供,商业性托幼机构则凤毛麟角。
二、照料补助金:家庭的胜利
今年7月,德国联邦内阁通过联邦家庭部2017年度的财政预算,17亿欧元的财政预算主要流向托幼机构扩建工程。该工程由2008年12月16日生效的少年儿童救助法推动,是德国迄今最大学前教育项目。至2014年,总共投入的联邦财政为54亿欧元,之后每年拨款8.45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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