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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新中国70年教育事业的辉煌历程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 张力 已有0人评论  2019/9/15 21:38:52  加入收藏

导读综观70年来不平凡的历程,我国已构建起基本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基本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教育制度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迅速完成了对旧中国教育制度的“坚决改造”,向工农敞开教育之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党的八大以后,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转成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新中国开始走上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新时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探索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以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启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教育改革开放迈上一个个新台阶,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教育现代化迈上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重视教育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面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教育现代化迈入新征程。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求真教育实验研究分会总顾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1949年,全国5.4亿人口约80%不识字,只有3000多万名小学在校生,100多万名中学在校生,10多万名大学在校生,大中小学在校生规模类似“倒图钉形”。世纪之交,“倒图钉形”逐渐成为“金字塔形”。在2018年近14亿人口中,全国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在校生,分别为10339万人、4653万人、3935万人、3833万人,已经呈现“正梯形”。同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95%,初中阶段、高中阶段、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分别为100.9%、88.8%、48.1%,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1.7%,这些指标已达同期中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当前正在接受正规学历教育的女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与人口自然比大体相当,特殊教育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也在多样化推进。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极大提高了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人力资源开发和知识创新等多方面贡献。

综观70年来不平凡的历程,我国已构建起基本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这些成就的取得,很大程度在于中华民族尊师重教传统发扬光大,城乡居民旺盛学习需求成为教育发展的强劲动力;也在于改革开放40年来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释放出空前活力;最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艰苦奋斗,迎来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成功探索出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教育发展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在中国教育史和人类文明史上谱写了辉煌篇章。

一、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教育制度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泽东主席当天发布政府公告,确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一致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施政方针。这一纲领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的基本方针,并明确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导向。同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12月23日至31日,召开新中国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政策基点。

新中国坚决摧毁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教育制度体系,迅速完成了对旧中国教育制度的“坚决改造”,向工农敞开教育之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的基本权利。1951年政务院公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确立了各级各类学校面向学龄人口、劳动人民、工农干部服务的途径,在实施正规学校教育的同时,开展大规模扫盲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教育,规定了职业技术教育和业余教育在学制中的适当地位。1952年教育部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进行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同时新建钢铁、地质、航空、矿业、水利等专门学院,重视发展中等专业学校,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

1954年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这是新中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受教育权,意味着在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后,全体公民受教育权利有了法律保障。

1956年,以党的八大为标志,党领导全国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1957年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标志着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转成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新中国开始走上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道路。

从1961年到1963年,党中央先后颁布《高校六十条》《中学五十条》《小学四十条》,提出了大中小学教育的任务和培养目标,我国开始形成比较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数十万名工农干部、劳动模范和产业工人相继受到中等和高等教育,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大中小学教育及成人教育初具规模,全日制教育、业余教育和半工半读教育共同发展,向各行各业输送了数以千万计素质较好的劳动者和专业技术人才,在新中国工业化和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49年至1965年,全国年均扫盲600多万人,显著提高了工农群众文化水平。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之后,1977年党的十届三中全会恢复了邓小平同志党内外一切职务。他分管教育和科技工作,恢复高考制度,等等,调动了亿万青少年学习知识的积极性,广大教师精神振奋,整个教育界和社会迎来崇尚科学、尊师重教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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