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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程研究所联络员制度

来源:山东创新教育研究院 作者: 未知 已有0人评论  2016/6/25 15:58:27  加入收藏

  为有效保持课程建设研究所与各学校与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更好地凝聚和发挥团队的整体力量,促进各学校的共同发展,经课程建设研究所研究,决定建立课程建设联络员制度。

  一、组织领导:

  在市学校课程研究所崔秀梅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每个学校选一名骨干教师主管本校联络员工作,每天定时看群,重要事项及时报告校长。

  二、联络员职责:

  1、负责制定本学校课程年初计划;负责随时留意课程研究所活动时间,及时提醒本学校参与人员及时与会;

  2、做好与上级部门和各学校之间的联络、配合工作,收集、整理、传递本学校课程工作重要信息;

  3、按研究所课程活动安排定时分析汇总本学校课程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跟领导汇报。

  三、几点要求:

  1、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提升课程思维能力;

  2、及时做好沟通,注意梳理提炼本学校重要课程资源;

  3、遵守课程研究所制度,如有问题及时沟通交流。


                        山东省创新研究院学校课程研究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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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课程 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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