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创新教育研究院 作者: 未知 已有0人评论 2016/3/29 21:32:20 加入收藏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总联盟每学期召开一次联盟理事会议,主要商讨重大决策或重大会议等。
第十二条 大片区联盟每学年开展1次活动,由理事长负责策划、召集。小片区联盟每学年开展1-2次活动,由副理事长负责召集、主持。召集的会议主题与时间需提前报“联盟”学术委员会。
第十三条 “联盟”活动内容及方式。活动内容主要围绕当前制约当前县区教育发展的瓶颈,聚焦县区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以问题研究的方式切入,共同研究,合作攻关。活动方式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可采用论坛、专家报告、学校现场展示、影子培训、头脑风暴会等形式开展创新性活动。
第十四条 各层次“联盟”建立日常工作机制。不同层次的联盟要建立各自的QQ群、公众号等,便于日常学习交流和资源共享。定期组织联盟市县区教育局长外出考察参观,为联盟发展、市县区教育发展丰富智慧。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底组织联盟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和新一年工作规划会。由联盟理事长、联盟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参加。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联盟市县区予以宣传报道和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理事会拥有对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订权。
山东创新教育研究院
2016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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