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网 作者: 张志勇 已有0人评论 2017/3/2 20:16:19 加入收藏
这一改革在建立国家统一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有序退出机制、促进我国开放有序的教师教育体系的形成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也存在诸多商榷之处,最大的问题在于:非师范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要不要教师专业教育和专业实习?
据了解,我国医师和律师资格考试都没有向非专业高校毕业生开放。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未经教师专业教育和实践教育,完全靠社会机构培训或者自学,即可参加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的做法,在世界各国都乏先例,这涉及教师专业是否需要专业教育的重大问题。国际上关于职业专业化的标准有六个,包括专门的知识、较长时间的专业训练、专门的职业道德、有自主权并能根据自己专业进行判断和决策、有行业自身监督控制和约束、要终身学习。无疑,目前我国非师范生未经正规专业教育和实践教育直接参加教师资格的做法,否定了教师教育的专业性,降低了教师职业的入职门槛。同时,不能不看到,这种做法必将冲击正规师范教育,存在着将教师专业教育变成应试教育的危险。既然经过短期培训就能应对教师资格考试,何必开设那么多的教师教育课程、进行那么长的实习实践教育?长此以往,笔者十分担心师范院校的师范教育会不会走向消亡?这一教师资格制度会不会成为压垮师范教育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这里,笔者就完善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呼吁:“先育后考”,建立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有资格的教师教育机构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和教育实习制度;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师范院校和中小学联合组织的教育实习,考核合格者应免于教师资格面试考试;鉴于我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教师资格准入的统一市场,各省可统一参加教师资格笔试,但将笔试资格划线权交给各省,这有利于各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授予教师资格的合理规模,以避免出现有的省市因授予资格人数过少影响教师队伍建设,而有的省市则因授予教师资格人数过多导致教师资格证书“含金量”下降。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本文摘编自其来稿《加强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10条政策建议》,题目为编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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