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作者: 未知 已有0人评论 2016/6/4 7:35:07 加入收藏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6月3日回应“党员交通违法要抄告纪检机构”一事,微博消息称: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发消息称:
近几天,很多人问蜀黍是不是7月1日起党员交通违法要抄告纪检机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7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的采集项,此举旨在为部门信息共享、抄告联动及征信挂钩创造条件,以进一步提升我国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目前内蒙古、江苏、浙江等一些地方已与纪检监察、信用管理等部门建立了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征信机制,社会效果良好,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
许多网友对此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不断完善部门协同共治机制,感谢大家的支持!
中国创新教育网 版权所有:站内信息除转载外均为中国创新教育网版权所有,转载或摘录须获得本网站许可。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大街8081号 鲁ICP备19030718号 鲁公网安备 37070502000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