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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作弊严重最长三年不得高考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未知 已有0人评论  2016/6/4 8:05:31  加入收藏

  北京晨报讯(记者 刘佳)伴随高考作弊首度入刑的政策,2016年高考被称为“史上最严”。昨天,教育部再次提醒考生诚信高考,并明确指出,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取消该考生当年的报名或录取资格,严重者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高考。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了解,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高考中各类违规行为,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的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要坚决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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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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