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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东:初中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价改革“五个策略”

来源:未来教育家 作者: 王旭东 已有0人评论  2021/11/14 19:56:50  加入收藏

导读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品德表现、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五个领域。近十几年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都与高中学校招生挂钩。绝大部分地区采取等第评价,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和初中毕业的前置条件。比如,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生必须具备5B,重点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具备2A3B。这种等第定性评价,没有得到大家的高度重视。云南省、广东省、山东省等少数地方已经开始探索综合素质量化评价。2020年,云南省的体育和语文、数学中考满分均是100分,音乐、美术、劳技各20分,信息10分,生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计入中考成绩。2021年,大连市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各10分计入中考,体育与健康6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30分。

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标,就有什么样的教育行为。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现象,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20年10月发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特别强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和过程评价改革。初中生综合素质采取量化评价,直接纳入中考成绩,成为高利害的评价,这势必会引起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势必能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德、体、美、劳”各方面的活动。 

初中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价已成为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趋势。为了科学、有序、稳步推进初中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价改革,笔者提出五个策略,供大家参考。

一、综合素质总分递增策略

体育现场技能性中考是结果性考试,已经独立纳入中考成绩,各地赋分不同,一般在30-100分之间。经过多年的实践,体育中考评价指标的客观性、现场评价流程的规范性,已经得到社会认可。综合素质评价的“品德表现、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五个领域评价都属于过程性评价,不是结果性评价。

例如,“运动与健康”领域评价内容与体育现场中考完全不同,应该要反映出学生初中三年的常态化体育运动的态度、积极性和参与性,要反映出学生这三年的身心健康情况。如果学生出现严重肥胖、高度近视等健康问题要酌情扣分;如果学生养成了良好的体育运动习惯,有自己特长的运动项目,而且参加市、县、校运动会并取得好名次,建议给高分。

综合素质过程性量化评价成为当今教育评价的世界性难题。综合素质评价量化分数纳入中考成绩,就属于高利害考试。高利害考试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客观评价。目前,综合素质过程性量化评价指标不够客观,评价技术不够成熟,评价流程缺乏严格的规范性,很容易出现个别评价不客观等技术性问题,甚至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等极端案例。综合素质由“等第定性评价”改革为“分数定量评价”,是基础教育一种跨越式、挑战性的改革,不能随意而为,更不能“干等”技术成熟。我们必须一边科学研究,一边实践行动。

如果综合素质评价一次性给予高赋分,一蹴而就,很容易引发社会舆情。如果评价过程中出现不良个案,则很容易导致不良舆情,也必然会影响当地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进程。2020年,广东省某市将研学纳入中考综合素质量化评价,由于评价技术跟不上,产生社会不良影响,导致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回炉整改。我们要随着综合素质评价技术的实践和完善,逐年增加综合素质的总分。我们要给学校、教师一个探索和完善的发展过程,也要给家长和社会一个接受和适应的心理过程。

综合素质量化分数逐年递增,教育局每年都应发布相关文件;当地各种新闻媒体每年都应关注综合素质评价分值的变化,传播、宣传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意义和初心,连续几年传播这些信息,必然会有效发挥良好的社会效应和教育效应,促进家长树立“全面”的育儿观和成才观,也会强化学校和教师“全面”的学生观和质量观。

改革的第一年,建议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50分,每个领域各10分。随后,总分逐年递增,直到综合素质评价总分达到与语文、数学学科相同的分数。如果语文、数学满分为100分,建议三年综合素质分数依次为50、75、100分,各领域分别为10、15、20分;如果语文、数学满分为150分,建议三年综合素质分数依次为50、100、150分,各领域分别为10、20、30分。

二、不同年级权重递增策略

初中三年,学校和学生都有一个共性现象。初一阶段是学生“小初转型”期,学校开设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等方面校本课程比较多,相关的学生社团活动也比较多,学生的参与面比较广、参与的人数也比较多,也就是说,初一阶段综合素质活动欣欣向荣。初二阶段是学生学业成绩分化期,学校和家长非常重视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法和社会等中考文化科目的学习。同时,很多学校为了争取初三有三个月左右的中考复习时间,会加快进度实施超前教学,从而缩减德育、体育、美育、劳动等方面的课程和活动时间,也就是说,初二阶段综合素质活动悄悄撤退。初三阶段,很多学校为了应试中考,就会不同程度占用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课程的时间,会大幅度缩减综合素质相关的学生活动,有些学校甚至不支持初三学生参加本校运动会、艺术节、读书节等活动,也就是说,初三阶段综合素质活动偃旗息鼓。受传统应试观念的影响,随着初中生年级提升,文化学科补习渐渐增多,综合素质方面培训渐渐减少。通常情况下,小学生课外补习以体育、艺术等兴趣班为主,以文化学科为辅;初中生课外补习以文化课为主,兴趣班为辅;高中生课外补习几乎都是考试科目,没有兴趣班。在初中阶段,初一学生补习往往兼顾文化课和兴趣班,初二、初三课外补习都是考试科目。总体而言,随着年级的上升,初中生参加综合素质活动越来越少。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权重按学年或学期递增,配合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落实,不但可以有效阻止上述现象,还能促进学校每学期规范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愈加重视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素质活动,让初三学生也能参加体育节、艺术节等综合素质相关活动;还能促进学校给予体育、艺术、劳动等课程与语文、数学、英语平等的课程待遇,激发体育、艺术、劳动等课程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能激发学生重视综合素质活动,并积极参与;在当前“双减”背景下,还能促进家长让子女从“文化学科补习”转向“体育、艺术等综合素质方面补习”,从而达到“双减”的目的。

综合素质评价权重递增可以采取以下模型:初一学年权重20%(每学期10%),初二学年权重30%(每学期15%),初三学年权重50%(每学期25%)。根据这个模型,学生绝不会因为上一年度的“优秀”而放松当下的努力。根据这个模型,无论是初一、初二,还是初三,学校都不能占用体育、艺术、劳动等课程时间, 都要开展综合素质活动,都要为学生创造提升综合素质的机会。只有学校和学生愈来愈重视综合素质相关活动,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目的。

三、赋分评价客观性策略

作为高利害考试,必须遵守赋分客观性原则。文化学科采取笔试方式,阅卷评分非常客观,几乎没有出现考生的质疑申诉。综合素质评价属于过程性评价,在实践操作中,不管是学生自评、同学互评,还是教师(班主任)评价,都很容易出现主观性评定。主观性评价很容易出现不科学和不公平公正的现象。某市规定重点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是学生必须具备2A3B及以上,为此,有些学校为了提高重点高中的升学率,会把综合素质A 等评给可能上重点高中的优生,而这些优生的综合素质表现未必优秀。曾经出现一个案例,有位学生平常学业成绩很一般,结果中考出现“黑马”现象,高于当地最好的重点高中分数线,但是由于综合素质评价没有2A,被重点高中拒录。家长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却无法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的证据和数据。

必须研制综合素质各领域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包括学生做了什么,做到什么程度,给多少分;没有做到什么,没有做到什么程度,要扣多少分。

例如:获得县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校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近视500度,扣2分,近视400度,扣1分;严重肥胖扣2分,一般肥胖扣1分。体育课缺勤五分之一扣1分,缺勤四分之一扣2分,缺勤三分之一评为“不合格”。

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要做到“结果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综合素质培养活动,尽量吸引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各种各样的校内外有益活动。综合素质评价不强调结果,重在过程性、形成性评价,活动参与的过程、体验、收获比结果更为重要。所以,必须把学生相关课程和活动参与的过程作为前置条件,出勤评价具有一票否决的地位。应明确规定学生必须保证一定的出勤率,才能有资格获得满分。一个学生如果平常几乎不参与音乐课及其相关活动,那么期末即使是获得市县级音乐某项目比赛一等奖,也不能给予高分。

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要体现“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相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引领学生和家长重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希望学生每个学期都能对照各领域、各项目评价内容,规划自己的项目参与和学习,改进自己的态度和努力程度,争取各领域满分。

例如,审美与艺术领域包含音乐、美术、舞蹈和工艺制作四个模块,如果该学期同时开设美术和音乐两个模块必修课,那么学生必须保证两个模块都达标,否则,就没有资格拿到满分或者高分。也就是说,同一个领域开设多门必修课,只有所有必修课都达标的前提下,才可取其中最高分;如果其中一门必修课不合格,则取其中最低分。同理,同一门必修课包含多个项目,也应采取这种评分规则。

例如,美术模块包含画画和书法两个项目,只有画画和书法项目都合格了,才可以取其中最高分,或者取其平均分;如果画画不合格,那么美术模块评为不合格。课程项目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但是不可以免修。

四、分数高区分点设置策略

高考是选拔性考试,是基于常模的考试,全体考生考试分数呈现正态分布,有利于各档次高等院校录取不同层次的学生。所以,高考必须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明显的区分度。

中考是毕业考和升学考“两考合一”的考试,是标准考试和常模考试相结合的考试。对于低分段学生而言,中考侧重于课程标准的考试;对于高分段学生而言,中考是侧重于选拔性的常模考试。从教育测量学角度分析,中考文化学科要实现两个区分,一是把能毕业和不能毕业的学生区分出来;二是把上重点高中和上普通高中的学生区分出来,也就是把不合格的学生和优秀的学生区分出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属于中考,必须把综合素质表现“不合格”和“优秀”的学生区分出来。因此,在评分细则上要设置好这两个区分点,没必要对不同层次学生实施全面区分。综合素质量化评价要在合格和不合格层次拉开适当的分数差,在优秀和中等层次拉开适当的分数差,体现区分度。

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不是简单地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水平和程度,而是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引领学生积极参与综合素质相关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在合格和不合格之间设置高区分度,引导每一个学生都必须达到合格,同时要创新建立“补修、补考”机制。如果因学习过程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出勤),补修课时要高于缺课的课时数两倍,最低不低于四课时。因学习效果不合格,需要补考一次。补考、补修后成绩有最高限制,补考、补修不能给予满分,从而引导学生认真对待综合素质常态化活动。在优秀和中等层次应设置高区分度,引导学业优秀学生继续重视综合素质活动,不要过度聚焦文化课补习。

五、评价方案“三年一贯制”策略

很多区县教育局在每年春季都会发布当年的高中招生政策,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分数权重、评价流程和相关表格等,要求学校按文件细则给每一个学生六个学期做综合素质评价,并在规定时间上报评价结果。

这种评价方案滞后的行政行为是不科学的。表面上看,含有六个学期的过程性评价,本质上就是最后一个学期一次性的结果评价。评价方案滞后,不仅仅失去了评价的导向功能,而且让学校无法依据“官方标准”实施过程性评价,只能在初三最后一个学期收到教育局“最新评价方案”后,补做前面五个学期的评价。一次性做三年六个学期的评价,很多事情都淡忘了,班主任和老师也可能发生变化了,评价的信效度必然很低,也很容易产生人为造假。这种没有实质性过程评价的综合素质评价, 是为了评价而评价,是形式主义的评价,是没有促进意义的评价。

五个领域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必须提前公布,应“三年一贯制”。区县教育局每年要对刚入学的初中生公布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类似高考政策要提前公布,并且保持三年不变。如此,学校才能更好地按官方标准规范、真实、科学、有效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都可以真实实施过程性评价,同时发挥评价指标的导向性,保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权益。由于每一学期一次量化评价,评价机制严密,评价时间及时,评价结果信效度高,而且可以在技术上消除作假现象。

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价,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导向功能,能引导大家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育,能引导教育局加强综合素质相关科目的师资建设和硬件投入,能引导学校开足开齐德育、体育、美育、劳动等课程和活动,大力大量开展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等方面的活动;能引起学生和家长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投入,最终促进每一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是我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前途光明,但综合素质量化评价技术困难重重,我们任重道远!

王旭东,浙江省温州市教育评估院质量评价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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